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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发布通知,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需满足这些条件

2026年09月13日 10:08
 

为规范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保障适龄学生有序就学,惠阳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学位供给实际情况,发布《关于做好惠阳区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一)公办学校

申请转入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为学区内户籍;

2.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二)民办学校

申请转入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为惠州市内户籍;

2.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3.本校教职工子女;

4.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含登记回执)。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26年7月12—14日。

(二)申请地址及所需材料

受访者 供图

(三)资料审核2026年7月17日前,各学校将初审通过的名单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四)录取办法公办学校转学录取参照《惠阳区2026年秋季学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积分项目及分值表》(详见附件5),按申请人积分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即止,各校转学名额及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申请人户籍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若无转学名额,或其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经学校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至尚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学名额时,由我局组织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各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五)结果通知录取结果定于8月12日公布,将由录取学校直接通知家长。

有关事项说明

(一)转学名额有限,无法保证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均被录取。

(二)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档案证明》仅为转学申请的必要流程材料,并非学籍转出的最终确认。若家长对录取学校不满意,可返回原学校就读。

(三)申请初中转学须知事项

1.中考报考条件:非惠州市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须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24〕10号)的要求。

2.直分名额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考〔2023〕14号)要求,惠州市从2026年开始,除因户籍转移或其他原因按规定办理外市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外,享受直分名额的考生,应是符合我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在中考报名的初中学校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转学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转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开展转学工作,不得擅自增设条件、不得提前或推迟受理、不得超计划接收转学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转学工作中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